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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平面或電視媒體上,
總會有「不是畜牧專業」的醫生、營養師、烹調達人或主持人等,
任意發表雞肉殘留有賀爾蒙等生長激素的高論,以「理所當然」的想法,
認為肉雞是餵飼生長激素催肥長大的,不然為何肉雞能快速長大?
所以認為現代的小孩子發育早熟都是吃太多炸雞之故;
甚至在應酬、喜宴的餐桌上,只要端上雞肉的菜色,
老雞公也常被詢問雞肉是否殘留賀爾蒙的問題?


這些錯誤的報導,以訛傳訛,影響社會視聽,
似乎已成為就是「一定有」的答案,
使養雞產業界的人士聽到這些錯誤言論,都痛恨不已,
但又無法做有效的辯解,有時候還會影響到消費量,使市場交易價格下跌。


在6/6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五十週年所慶,
舉辦「畜產研發伴世紀」遺傳育種學術研討會,
池雙慶參事和駱秋英教授也特別提出這個問題,希望有誰能站出來釐清這項錯誤的疑惑,
應該給社會大眾有正確的答案。老雞公從事養雞產業及育種工作逾三十年,
明明知道這是錯誤的報導,絕對不是事實,心裡總是充滿著無限愧疚與使命,應該有必要說明清楚。


養雞的遺傳育種程序是科學的行為,以數量性狀遺傳理論及生化遺傳技術為基礎,
利用菁英譜系(pedigree)雞群,以近親配種(inbreeding)、
雜交優勢(hybrid vigor)、雞群選拔(flock selection),
經由血統改良(pedigree improvement)和管道改良(pipeline improvement),而達到
最終遺傳潛能(final genetic potentials)的商業人工品系(synthetic lines)。


通過遺傳育種,建立養雞事業,從肉雞歷年育種改良實績來看:
1974年時,要達到市場需要的體重2.1公斤,要養61天,飼料換肉率2.07;
2007年時,只要養36天,飼料換肉率也只有1.64。
從另一角度說明:
1974年時,養到42天,是1.22公斤,飼料換肉率1.74;
而2007年時,同樣養到42天,是2.64公斤,飼料換肉率1.77。


養雞產業除了由遺傳育種改良的成果外,飼料配方技術的進步、
養雞設備的改進、專業經營的飼養管理模式、獸醫防疫技術的研發等條件的配合,
才能使肉雞得到現階段的最佳性能表現,創造經濟利益。
以台灣現今肉雞飼養狀況來說,就有約70%是養在環控雞舍內,在最佳的溫度下集約飼養。
而以經濟利益而言,雞農在產地賣一隻肉雞約可獲得新台幣50-70元(視當時市場行情而定),
在高性能表現及有限的利潤下又何須使用生長激素?也肯定不必使用生產激素。


老雞公有三十年的養雞經驗,也從未看過有類似的東西供養雞業者使用。
養雞產業的進步是屬於全世界的,飼養一樣的品種,才能生產最廉價且品質最優良的蛋白質來源-雞肉、雞蛋,是人人買得起的便宜食物,卻是最富有營養的食物。


老雞公呼籲國人應摒棄錯誤的觀念,多食用雞肉、雞蛋,使身體更健康、強壯、保身。

本文刊載於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「畜產報導97期」(2008年07月)第13-14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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